生化与细胞所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与上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统考复试办法

作者:  webmaster     日期:  2017-03-13 14:04:31


一、复试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素质和能力的考察,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择优录取。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考生考试情况以及我所各类招生计划(预计40名)、我所与上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26名),拟定复试分数线为:
总分≥320分;
政治≥50分;
英语≥50分;
专业课≥90分。
(注:以上分数线,仅为我所硕博连读生、专业硕士研究生、与上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复试参考分数线,最终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公布分数线,录取方为有效;“退役大学生计划”执行中国科学院大学该类计划复试分数线,“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执行国家该类计划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时间
3月21日报到;3月22日开始面试;3月24日体检。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
1. 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2. 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其他潜在能力等。
3. 读研动机、科研兴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4. 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英语测试:提问或翻译。主要考核学生运用外语知识与听说读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专门的招生录取委员会进行,由纪检委员监督。
1.差额复试。
2.复试成绩=(初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
招生录取委员会综合考生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其它相关情况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与上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需登陆教育部招生系统完成后续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

六、体检
1.由研究所统一组织拟录取学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其他
复试后拟录取名单报学位委员会通过并经所长办公会议审批。

生化与细胞所研究生部
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