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细则(试行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答辩并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是对研究生期间工作成绩的最好总结。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体现了研究所教育及学科建设的水平。为进一步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将论文查重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查重要求及查重系统使用

自申请2021年夏季学位授予始,采用国科大sep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查重对象为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学位论文由学生自行通过系统检测。

二、查重方式、查重内容及程序

1、查重内容为论文全文,论文中的章节都不做省略。

2、每批次的查重只有两次机会,超过只有到下一学位申请批次申请查重。

3、学位委员会将根据查重结果进行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的审批。

三、查重结果要求

以“总文字复制比”作为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指标。

1、“总文字复制比” ≤10%,通过学位论文检测;

2、“总文字复制比”11~15%之间,由导师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中的内容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结果,做出“通过检测”或者“修改后重新检测”的处理意见;

3、“总文字复制比” >15%,或者单个章节复制比>20%,必需修改后重新检测;

4、论文全文中若存在疑似剽窃内容,不受上述比例限制,论文提交学位委员会鉴定,经鉴定存在剽窃或抄袭内容的,视情节轻重,给与以下任一处理,即“修改后查重”、“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四、异议处理

因采用第三方查重系统,原则上研究生部不受理对查重结果的异议,特殊情况可向学位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由委员会重新鉴定,给出最终认定结果。

五、学位论文的公开

作为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已公开发表,并取得研究生授权且经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原则上应予以公开。

以上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2023年6月